【重要公告】案件請於資料使用期限屆滿前提出展延申請,資料檔於案件使用期限屆滿後一個月內銷毀

公告日期: 
2024-10-14

1.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資料使用作業須知(REG001)已於113年10月4日新增「第十四條、案件使用期限屆滿後之資料、紙本文件與授權軟體處置程序」(p.24)。
2.已到期案件不受理展延申請。